正文的内容很正式,正式的秦梁看着别扭。
内容如下:
致:怀阳春秋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。
怀阳巨君律师事务所接受夜莺动画有限公司的委托(以下简称委托方),由李武律师,唐强律师(以下简称律师)就贵公司制作并发行的动画《半魔》抄袭一事郑重通知贵公司。
我国《民事法律总纲》……
贵公司存在严重抄袭这一事实……
请贵公司接到此函后,立即就抄袭一事对委托方道歉,赔偿……
委托方已经收集相关证据,目前已经完成相关取证工作……
如若贵公司拒不道歉,赔偿,委托方将保留一切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民事,刑事追究的权力。
附:赔偿条款。
巨君律师事务所(盖章)。
秦梁看完正文,就一个表情:无语。
这都什么跟什么啊,谁抄袭了?还侵权,侵个毛线权啊,他侵谁的权了?
《半魔》明明就是他写的啊!人物也完全是他公司的画师们根据小说内容定制的啊,哪里抄袭了?这不扯淡呢吗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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