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,张长顺这个人,除了小心眼这一点外,人还是不错的,也不知道为什么,这几年两人在一起过下来,他是越来越小心眼,有一点点他不如意的事,都会刻在他的心里。
不喝酒的时候一点事也没有,一喝了酒,就好象变成另外一个人。
从兰英来到这里,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,马上又到了发工资的日子,这一天谁都很忙,只有到了晚上,一家子才能都坐在一起,吃顿安心饭,聊会儿天什么的。
晚饭是秀梅做的,兰英因为工作,晚上饭是在单位吃的,但是她回家后,看见姐夫喝完酒后桌子上的剩菜,长顺不吃了,没人收拾,然后她挽挽袖子,主动的收拾起来。
秀梅早就吃过了,打发着文燕带着文峰去居委会那儿看电视了,她在屋里拿着毛衣织毛活,这件毛衣是秀梅给兰英织的,当兰英收拾完后,秀梅也把最后一针给织好了。
“兰英,来,试试,”秀梅拿着那件玫瑰红色的毛衣,喊着兰英
“姐,这是给我织的?”
“是啊,不是给你的,还是给我的啊,这颜色配你正好”
秀梅织的这件,是当时最流行的款式,为此她还特意请教了家属院毛活最好的师傅。
“把外衣脱了试,”
这时候才四月的天,穿得都不薄,外衣一脱就可以试,所以也就没去小屋,兰英穿上那件毛衣后,秀梅一直夸好看,本来兰英就长得不错,穿上这件款式流行的毛衣,一点也不象农村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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