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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天后我随队长搭上了回国的船只,经过漫长的旅程最终安全抵达了中国。
刚一下机场,队长就问我家住哪里,他要送我回去,我谎称家离机场很近,我自己可以回去。但是队长还是不放心,不依不饶,坚持要送我回去。
我的谎言在被他的坚持不懈瓦解了,我说出了实情,我说出了我的名字,我说我是个孤儿,双亲早就不在了,没有什么亲戚更没有家,我说这些的时候泪水在泛红的眼眶里打转,我强忍着不让它滴落下来。
队长有好一会儿没说话,中间有人提出要收养我,队长也没做任何表示,后来队长决定将我送往孤儿院,我看得出他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做出的决定。
我被送进了C市的一家孤儿院,刚到那时,那里的人都用一种特别惊奇的目光看着我。
其实,不只是孤儿院里头的人才用这种目光注视我,在回来的漫漫旅途中,无不有人不用这种目光打量我,搞得我浑身不自在。
我当然明白这其中的原因,因为我身上穿的是古装,和他们现在的装扮格格不入。
有一个比我小一些的孤儿院里的孩子还问我是不是来这里拍戏的,连孤儿院的院长初见到我,都以为我是电视上的某个明星。
队长他们把我送到这里就各自走了。
面对这里陌生的环境,我有些害怕但更多的是不适应。
院长是个和蔼可亲的中年妇女,她吩咐在这里工作的一名女职员带我去换了衣裳,还把我的长发给扎成了两条马尾辫,让我看起来很清爽。
现在我整个就是一现代人了,也不会说再与这里的人格格不入了。
在这里生活着的都是孤儿,有的是一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的,有的是像我一样双亲都不在人世的,有的是身怀残疾而被家人遗弃的等等,各种情况的都有,总之说得直白一点,他们都是没有人要的孩子。
这些孩子有年纪比我大的,有年纪比我小的,也有与我同龄的,我肉身的年龄只有十二岁,而我魂魄的年龄要比肉身大两岁,肉身的年龄才是我实际上的年龄。
不管是比我大的还是比我小的又或是与我同龄的,他们都对我很友好,总爱黏在我身旁,叽叽喳喳像一群小鸟似的说话,我只静静听他们说,有时也会简单地说上两句以回应他们的热情。
他们对我的名字感到既奇怪又好玩,争相唤我的名字,时常还拿来逗乐子,不过没什么恶意的,我并不在意。
除了院长,孤儿院里的人打第二天开始就没再投予我奇怪的目光了,我已经像个现代人一样完全融入到他们生活中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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