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林向阳,前世作为技术宅,曾为了静心练过一段时间毛笔字,虽谈不上大家风范,但笔力结构稳健,楷书写得端正大气,行书也能挥洒出几分意思,远超这个时代普通人的水平。
更重要的是,他脑海中存储着海量的春联内容,从经典传统到应景创新,信手拈来。
成本几乎为零(纸张墨汁几乎是现成的),无需能量消耗,完全合法,还能赚取好名声!
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绝佳营生!
说干就干。
他立刻找出纸张墨笔,又让晓梅烧了点热水,将干硬的墨块化开。
没有合适的桌子,就把炕桌擦干净,铺上旧报纸。
“大哥,你要写春联卖?”晓梅看着林向阳摆开架势,眼睛一亮。
她深知大哥认字多,但写毛笔字还是第一次见。
“试试看。”
林向阳笑了笑,深吸一口气,提起那支秃头毛笔,蘸饱了墨汁。
笔尖触纸的瞬间,一种久违的沉静感涌上心头。他摒弃杂念,回忆着前世临帖的感觉,手腕悬稳,落笔藏锋。
“爆竹声中一岁除,春风送暖入屠苏。”
十四个楷体大字一气呵成,书写在裁好的长条黄纸上。
结构端庄,笔力遒劲,虽然毛笔不佳,纸亦粗糙,却依然透出一股难得的精气神,远比合作社那些印刷品生动有力。
“哇!”晓梅和闻声凑过来的卫国都发出了低低的惊呼。
他们看不懂好坏,只觉得大哥写出来的字,又大又好看,透着一股说不出的“规矩”和“气派”。
“大哥,你什么时候字写得这么好了?”晓梅惊讶地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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